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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谢会抽中3000元拒上交竟被炒鱿鱼,这也行?

摘要:答谢会抽中3000元拒上交竟被炒鱿鱼,这样合理么?

  元旦过完腊八节,腊八过完就是年,年来了年终奖也就来了~

  本该满怀期待的日子,在深圳市博奥特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张艳芳却忧桑了,因为她刚被公司辞退了。

  事情是酱紫的:

  元旦前,张艳芳代表公司参加一个答谢会,答谢会上她抽奖中了3000元现金。因为不愿意将奖金上交,所以公司把她炒了。

  沟通未果的企业VS被炒鱿鱼的女员工

  女员工

  去的时候没有说过这个奖如果中了要还给公司,所以中奖所得不应该属于公司。

  企业

  张艳芳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忌损公肥私”一条,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沟通过程中,公司的行政经理和业务经理和她说过3000元奖金的事,她表示可以拿出一部分钱请同事吃饭,但坚持不退还。

  辞退邮件曝光

  1月3日,博奥特公司行政部给张艳芳发了一封辞退邮件。邮件里称,参加答谢会而获得的一等奖3000元属于公司公有财产,应该上缴,不得占为己有。

  公司的立场也很坚定,在这封邮件里还指出,公司将保留追究张艳芳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法律责任的权力。

  收到辞退邮件的张艳芳很气愤,她表示自己这次难得“运气好”抽中现金,因为不上交就被公司辞退也太莫名其妙了,而且该企业还没有结清她的工资。

  媒体报道此事后,又到了吃瓜群众出场的时候了~

  “公司方面应该不是吝啬这区区3000元,而是对于员工的“不服从”反感,也许公司本来就对该员工不太看好。”

  “没有了公司,就没得参加这个答谢会,很简单。”

  “我就想知道,如果这个女员工代表公司参加年会,某游戏环节是抽中的人挨一顿打,公司领导替挨打么?”

  “嗯~我春招的时候要看看 这家公司不能去”。

  “既然是代表公司去的,奖金归公司没疑问。”

  所以,到底答谢会上的奖金是否属于公司财产?

  专业人士:公司事前没有规章制度列明,不应该认定属于公司的财产。

  “在答谢会上通过中奖方式获得的奖金,不应该认定属于公司的财产,很多活动中,如何领取中奖号码存在较大随机性,不能因为该员工作为公司的代表参加活动中奖,就推定即便当时公司委派其他人参加,也同样可以中奖,这种推论观点没有依据。中奖行为,在法律上被界定为射幸合同,存在较大的随机性,不能将这种随机中奖带来的偶然性结果认定是因为该员工受公司委派参加活动所以必然中奖的必然性结果。

  如果是以员工拒绝上缴3000元为由开除,公司在法律上也必须拿出一个理由,如果公司事前没有规章制度列明员工外出活动中奖也必须将奖金上缴公司,那么员工这种行为不应该认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企业不能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这事儿,你怎么看?

  换做是你会交出这3000元吗?

内容来自:三茅网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17/01/05/20170105080354901600.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关键字: 辞退
文章标题:答谢会抽中3000元拒上交竟被炒鱿鱼,这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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