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新海宜专利权纠纷案最终败诉

摘要:南京普天与新海宜专利纠纷案日前终审,法院最终撤销苏州中院民事判决,并且驳回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共8,410元,由新海宜公司负担。
 【讯石光通讯咨询网】南京普天与新海宜专利纠纷案日前终审,法院最终撤销苏州中院民事判决,并且驳回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共8,410元,由新海宜公司负担。

       2006年5月,新海宜起诉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侵犯本公司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2007年6月11日,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苏中民三初字第00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之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新海宜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苏民三终字第0139号《民事判决书》。

      新海宜把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原动力,引进国际知名厂商的生产试验设备,专注研发生产三大系列产品: FTT-X 通信配套系列,软件外包与软件服务,视频及互联网系列产品。公司拥有 52 项国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在通信网络配线管理系统和通信网络监测系统上拥有核心技术: CO18 系列通信电缆充气机及系统列入 2001 年国家火炬计划并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拥有 8 项专利、 4 项软件著作权; DSTS-01 数据用户线路自动测试系统列入第五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拥有5项专利; GXC-01 光纤槽道列入 2006 年国家火炬计划,拥有 6 项专利,公司是国内唯一在光纤优化管理系统光纤槽道产品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讯石报道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内容来自:讯石光通讯咨询网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09/10/26/20091026084121213250.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关键字: 新海宜 南京普天<
文章标题:新海宜专利权纠纷案最终败诉
【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讯石光通讯咨询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光通讯咨询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我们诚邀媒体同行合作! 联系方式:讯石光通讯咨询网新闻中心 电话:0755-82960080-188   debi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