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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于2012年1月9日获悉,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
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公告武汉
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41号)。
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对
烽火科技公告
光迅科技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
烽火科技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持有
光迅科技74,000,000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 46.2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此前,上述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1〕1339号"文批复(详见2011年12月5日
光迅科技相关公告),相关各方将尽快按有关规定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
光迅科技总股本仍为160,000,000股,其中
烽火科技将持有74,000,000股,占
光迅科技总股本的46.2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