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讯 2024年3月22日,美国US Conec, Ltd.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特定光纤连接器、适配器、跨接电缆、跳线以及下游产品及组件(CERTAIN FIBER-OPTIC CONNECTORS, ADAPTERS, JUMP CABLES, PATCH CORDS,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中国5家企业涉案。
而在3月13日,美国Ouraring,Inc.公司和芬兰ōura Health Oy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特定智能穿戴设备、系统及其组件(CERTAIN SMART WEARABLE DEVICES,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中国1家企业涉案。
据了解,2023年12月13日,瑞典Telefonaktiebolaget LM Ericsson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和模块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美国Lenovo (United States) Inc. of Morrisville, NC、中国北京Lenovo Group Limited of China、中国上海Lenovo (Shanghai)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联想(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北京Lenovo Beijing Co., Limited of China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中国香港Lenovo PC HK Limited of China、中国广东Lenovo Information Products (Shenzhen) Co. Ltd. of China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为列名被告。
资料显示,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如果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权利人(无论其是美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可以向ITC提起337调查申请,并要求ITC采取相关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