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深入了解我市现行人才交流、服务政策,熟练掌握人才中介从业政策及法规,引导人才中介机构守法经营,规范服务。
二、招生对象
全市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含持《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干部。
三、培训班次及人数
组织8个班次,每个班约100人,每班时间为1.5天,培训人员共计约800人。
四、培训内容
拟对不同生源开设不同内容的班次,具体为:
第一班为人才中介行政专员班;
第二班为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
第三班至第八班为人才中介法规与实务班。
各班级的课程内容简介如下:
(一)人才中介行政专员班的课程内容包括:
1、人才中介政策法规与行政实务;
2、招聘服务实务;
3、《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精解;
4、深圳人才服务业市场环境研讨。
(二)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的课程内容包括:
1、人才中介政策法规;
2、人才服务业品牌建设研究;
3、《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精解;
4、深圳人才服务业市场环境研讨。
(三)人才中介法规与实务班的课程内容包括:
1、人才中介政策法规;
2、招聘服务实务;
3、人事外包实务;
4、《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精解;
5、深圳人才服务业市场环境研讨。
五、培训师资
邀请市人事法律专家讲解人才中介服务理念和规范;邀请人才中介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领导讲解我市人才引进政策、人才中介法律法规等;安排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讲解人才中介规范服务实操技巧,开展案例研讨。
七、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班:7月3日下午、7月4日全天;
第二班:7月17日下午、7月18日全天;
第三班、第四班:7月31日下午、8月1日全天;
第五班、第六班:8月14日下午、8月15日全天;
第七班、第八班:8月28日下午、8月29日全天。
培训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七楼教室。
八、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6月30日。
(二)报名办法:各单位需要填妥《报名回执表》并加盖公章,然后把《报名回执表》连同报名人员的个人近照(2寸的彩照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培训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楼623室),联系人:陈小姐、蒋小姐,电话:82122308、 82122401,传真:0755-82122054,E-mail:rcpx2009@126.com)。
(三)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需是企业的业务骨干并能保证按期参加培训(1.5天);②各单位须委派1-2名负责到人事局等政府部门申办业务的行政专员(行政许可申报人员)参加第一班人才中介行政专员班的学习,同时须安排 1名机构负责人参加第二班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的学习;③考虑到本次培训内容对人才中介从业人员的针对性,要求全市各人才中介机构须安排5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其他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干部报名不超过3人;④拟报考《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和已持证的人才中介从业人员,均可积极报名参加本次培训,以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综合素质;⑤职业中介机构可按上述要求安排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四)若报名人数超出预计,本协会将审核报名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录取学员,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被录取学员的名单和具体开课有关事项。
九、其他事宜
(一)有关培训班开课具体安排将制成《课程表》及《培训报到须知》,另行通知各报名单位。
(二)被录取的学员需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纪律要求,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要按时出勤,杜绝占用培训名额和浪费培训资源。
(三)培训结束后,各学员提交500字以上的论文(心得体会)。由市人才交流服务协会统一批阅,合格者,发给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协会统一印制的《深圳市人才中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
(四)根据有关精神,本次培训不向各报名单位及个人收取费用,培训费用(含资料费)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额资助,中餐费及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协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