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指出,香港企业与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5个城市的试点企业进行跨境贸易时,可以直接使用
人民币进行结算。该政策覆盖香港所有进口、出口和转口贸易企业,使这些企业节约外汇兑换的成本,香港银行则获准为它们提供相关的服务。
本次央行和香港金管局签约将进一步扩大
人民币在全球贸易中的使用范围,不仅所有香港本地企业与内地试点企业的贸易可以使用
人民币结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也可以通过香港平台实现
人民币结算。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指出,此次签约对
人民币国际化具有战略性意义。他指出,除了在贸易领域推广
人民币结算之外,内地还将在投资领域推广
人民币的使用,例如在香港扩大
人民币债券的交易。上周,汇丰银行在香港向机构投资者发行10亿元
人民币债券,不到半天就被抢购一空。东亚银行昨日也宣布,拟在香港发行不少于10亿元的
人民币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