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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外商可投资中西部电信业务

摘要:昨日,国家发改委同商务部联合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进一步扩大了西部对外开放范围。这是自2000年该目录首次颁布实施以来第二次修订。

    昨日,国家发改委同商务部联合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进一步扩大了西部对外开放范围。这是自2000年该目录首次颁布实施以来第二次修订。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入世的过渡期基本结束,扩大西部对外开放范围有利于发挥中西部地区资源、产业、劳动力等优势,促进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新《目录》共列条目411条,增加条目126条,修改原有条目154条。新目录增加了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增值电信业务,矿区采空、塌陷区域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领域等条目。

    发改委宏观研究所经济研究室副主任樊彩跃表示,西部大开发之后,西部基础设施建设已具备一定条件,扩大中西部地区开放领域和范围与目前保增长、扩大内需等宏观政策密切联系,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恢复国民经济。

 

内容来自:新京报a5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09/01/15/20090115011309111375.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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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发改委:外商可投资中西部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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