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资源一直是试图进入手机业的外部资本关注的焦点,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王秉科副司长称,监管部门至少在今年不会发放新的手机生产许可证,今年到期的“5号文件” 将继续生效。
1998年12月31日,信息产业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快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5号文件”)。文件规定,从1999年起,信息产业部停止外资手机生产牌照的发放;除了严格控制外国移动通信产品的进口外,还规定在华外资企业的手机至少要出口60%,只有这样,合资企业才可以获得进口相关产品和元器件的配额。
目前,我国已有手机厂商37家,其中GSM生产企业29家,CDMA生产企业20家(有14家同时取得GSM及CDMA生产资格),王秉科表示,没有必要向更多的制造商发放牌照,但可以鼓励对现有牌照资源进行有效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