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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发布网间互联结算及中继费用分摊办法

摘要: 信息产业部近日发布了《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及中继费用分摊办法》(下简称《办法》),对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和中继费用分摊中的几个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这一过渡性办法将从1
    信息产业部近日发布了《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及中继费用分摊办法》(下简称《办法》),对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和中继费用分摊中的几个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这一过渡性办法将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介绍说,原电信网间通话费结算办法是2001年出台的,在当时情况下对规范网间结算关系,保证网间互联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原有的结算办法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网间互联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亟待通过新规定予以明确解决。《办法》是在原结算办法的基础上补充、修改和完善的,旨在为现有条件下解决电信网间互联结算及中继费用分摊中的突出问题提供制度保证,同时也为下一步网间结算关系和结算标准的调整做准备。《办法》增加了3部分内容,并对移动网与移动网以及紧急特服台(110、119等)的结算政策进行了调整。《办法》对原始数据的采集点、关口局须满足的技术要求、路由组织原则等提出了技术保障措施,以减少结算争议。对引发结算争议后如何处理也作出详细规定。《办法》还规定,若双方对计费数据的核对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根据即将出台的“网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监督抽测,进行争议判定。对网间中继线路或电路的新建和扩容费用,老办法只是简单规定了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的原则,《办法》对“各承担一半费用”的原则进行了细化以便于操作。
    引人关注的移动通信网间结算问题此次得到解决,最终形成两大移动通信网参照固定网每分钟0.06元的结算标准进行结算的规定。按照国际惯例,《办法》规定,其它网若呼叫固定本地网的紧急特服台,参照其它业务台每分钟0.06元的标准结算。
    针对《办法》并没有对网间结算标准作出大的调整的提问,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回答说,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经济成本核算工作作为信息产业部的两项重点工程之一,已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进行电信网经济成本模型研究。由于具体成本核算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办法》未对网间结算关系和网间结算标准作出重大调整,只是对当前互联互通结算和中继费用分摊中其他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这是为了适应互联互通工作的需要,在现有条件下采取的过渡性措施。借鉴国际惯例,《办法》将原结算办法中对结算关系的文字性表述改用表格形式,作为《办法》附件一并公布,待具体成本核算工作结束后,将对互联结算表中的结算关系和结算标准进行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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