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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

摘要:为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行动方案》提出,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ICC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伍浩3月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行动方案》从扩大市场准入、畅通创新要素流动等方面,采取务实措施,更大力度吸引外资。

  为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行动方案》提出,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方案》明确,开展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支持信息服务(限于应用商店)等领域开放举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好落地见效。

  为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规范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相关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行动方案》再次明确,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资项目清单。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已启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介绍。

内容来自: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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