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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集团拟10股派2.5元 共派发4.5亿元现金红利

摘要:三环集团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16,905,952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54,226,48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ICC讯 6月9日晚间,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环集团”或“公司”,300408)发布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16,905,952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54,226,48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告指出,三环集团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16,905,952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454,226,488.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即,三环集团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16,905,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内容来自:讯石光通讯咨询网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21/06/10/20210610014600863862.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关键字: 三环 股东
文章标题:三环集团拟10股派2.5元 共派发4.5亿元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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