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讯 (编辑:Nicole) 云南移动启动2020-2021年无源波分系统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采购无源波分设备25000套,项目划分4个份额,不含税总金额最高限价为1.1亿元人民币。
具体需求如下:
本项目划分4个份额,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或下一次采购结果下发。
本项目设置有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报价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答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如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①投标人开具(含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②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
4.投标人须为产品原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原厂商要求如下: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生产地址和有效的厂房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以便招标人后期现场实地考察,若发现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实际不符,则认为不具备光模块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将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设备名称为“粗波分复用(CWDM)设备”的设备入网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8月21日18时30分至 2020年08月28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6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