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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等不得登记发证

摘要:小产权房等不得登记发证

据新华社电 9日下发的一份通知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和加快土地确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支持。这意味着,亟待推进的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9日在此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主体、政策依据、技术手段和标准等做出详细规定。按照《意见》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意见》强调,严格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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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小产权房等不得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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