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国办: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适当求职补贴

摘要:新华网北京2月15日专电,国办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新华网北京2月15日专电(记者杜宇)国办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通知》要求,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内容来自:新华网a5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09/02/16/20090216021612819875.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关键字:
文章标题:国办: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适当求职补贴
【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讯石光通讯咨询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光通讯咨询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我们诚邀媒体同行合作! 联系方式:讯石光通讯咨询网新闻中心 电话:0755-82960080-188   debi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