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玉其/(通信信息报)
信息产业发展必须服从于、服务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这就要求信息产业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潮流,与社会协调发展,这样才能使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也才能确保信息社会的最终实现。
日前,信产部部长王旭东在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表示,信息产业目前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到2003年底产值预计达到1.8万亿元人民币,为打造我国的信息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将进一步重视信息产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创造竞争环境,加强监管,最终促进信息产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王部长均衡协调发展的讲话体现了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统筹兼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预示信息产业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信息产业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回顾一下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信息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所经历的三个阶段:一是社会发展为主的阶段。这个阶段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低,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信息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信息产业在供求方面存在严重的短缺矛盾,这时的核心目标是快速提高生产能力,扩大有效供给,解决供求失衡问题。二是信息产业持续高速增长,推动着社会发展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已有了较大的提高,社会的基本信息通信需求获得了满足,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三是信息产业发展有所放缓的现阶段。进入21世纪后,信息产业供求逐步趋向平衡,业界开始反思信息产业的增长速度是否能够持续下去。现时期的信息产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方面,信息产业肩负着“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历史重任,社会信息化要求信息通信产业和企业能够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而单业务经营的政策限制使具备全业务经营条件的企业“爱莫能助”。另一方面,国外列强“入侵”在即,而我国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仍然乏善可陈,有的信息企业仍然不能走出价格战等恶性竞争的阴影;有的信息企业虽然一直在努力寻求业务创新,却苦于没有足够的利润新增点。
从信息产业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两者之间的关系。
首先,社会发展是信息产业发展的目的。归根到底,信息产业发展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信息通信需求,提高人们的学习和工作效率,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
其次,社会发展是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信息产业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社会发展的进程。信息产业发展不可能长期脱离社会发展而孤军独进,必然要求社会与之同步发展。因为只有社会发展进步了,才会提出更多更高的信息通信需求,才能推动着信息产业进一步向前发展。
同时,信息产业的发展反过来又推动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随着十六大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与社会协调发展,是这个时代对信息产业提出的要求,是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事实上,国际上已经普遍把协调性作为评价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然而,现阶段我国信息产业仍然存在着一些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地方。这在体制改革方面表现得尤其突出:国家提出了要建立与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的市场机制,着重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
我国电信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对而言,电信体制的改革仍然滞后产业的发展,也落后于国家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已经是市场主体,它必须具备独立担当经营风险的能力,对运营风险作出判断,并进行相应的决策。但是至今监管部门仍然替企业“担当”着经营风险,帮着企业做决策。在3G上就是如此。有专家就此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监管部门尽管发放牌照,而何时经营、如何经营,关乎经营风险,企业自会慎之又慎。
因此,与社会协调发展,不仅要求信息产业发展必须服从于、服务于社会发展,实现信息产业和社会全面进步,还要求电信体制改革要与社会的经济体制改革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