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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漫游费听证会前夕 运营商无成本暴利受质疑

摘要:近日,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发布公告显示,两部委拟于2008年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手机漫游费听证会。此前,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
   一场筹备了近8个月的听证会终于要在热议中开场了。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发布公告显示,两部委拟于2008年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手机漫游费听证会。此前,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
 
  2007年4月,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曾在北京联合召开电信资费座谈会。针对当前移动电话资费存在的主要问题,上述两部委称未来拟采取措施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下调国内漫游费价格上限,允许企业自主向下浮动。
 
  一直以来,移动运营商推行的漫游费收费饱受社会各界诟病,被称为“几乎成本的暴利”,外界要求运营商降低或取消漫游费的呼声此起彼伏。
 
  实际上,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根本就没有漫游费;而在2006年3月,欧盟电信专员维维安·雷丁也曾提出一项法律行动,该法律规定欧盟电信企业将取消欧盟3.8亿手机用户的跨国漫游收费。
 
  运营商“闻风而动”
 
  按照信产部的定义,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是指手机用户离开其归属本地网,在国内其他本地网使用手机时发生的基本通话费。目前,我国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为: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0.60元/分钟。
 
  实际上,移动通信漫游费是移动运营商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中国联通副总裁李刚此前在北京邮电大学的一次演讲中提到, 2005年中国移动年漫游费收入大约为490亿元人民币,而中国联通的漫游费也有几十亿元。
 
  尽管两部委组织的听证会尚未举行,但是移动通信业界已经有所反应。
 
  中国移动上海公司近日以推出“功能包”的优惠形式,大幅降低国内漫游资费标准,降幅达到70%左右。
 
  中国移动上海公司表示,如果客户申请“12593国内漫游包”,并且支付每月1元的功能费,就可以享受国内漫游“一口价”的优惠资费标准。其中,全球通用户、神州行用户的国内漫游主叫资费标准分别为每分钟0.39元和0.49元,国内漫游被叫资费标准则统一为每分钟0.3元。
 
  而按照该公司原先的标准,全球通用户在异地拨打、接听国内长途电话时,需要支付0.6元/分钟的漫游通话费,以及0.07元/6秒钟的长途通话费。与此相比,使用“功能包”后,全球通用户国内漫游时的拨打、接听话费将分别下降70%和76%。
 
  除了上海移动的“闻风而动”外,在湖南等地,一些运营商已经以套餐的方式变相降低了漫游费的收取标准。
 
  取消呼声
 
  信息产业部的公告显示,即将于1月中下旬举行的听证会代表由以下几方面构成: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据了解,此次听证的5名消费者代表分别由北京、上海、湖北、四川、辽宁等地消协各推荐1名。北京市消协向中消协推荐的两名听证代表候选人分别是:中国社科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延德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张严方,届时代表将在这两人中产生。上海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消费者代表则是律师江宪。四川候选代表之一廖冰虹也公开表示,如果其能作为四川消费者代表参加听证会,将直接提出取消手机漫游费,而不是讨论漫游费降多少的问题。
 
  一家电信设备提供商的高层告诉记者,实际上,漫游费的成本相当低。假定上海移动的一个用户漫游到北京,北京移动的网络就可以监测到这个用户来自上海,然后,这个用户的一些相关数据将从上海移动的交换局拷贝到北京移动的交换局。
 
  在这些信息数据交换完成之后,该用户在北京拨打电话时完全依赖的是北京移动的网络,并不需要将信号漫游回上海再接通到北京。
 
  “这个用户此时在北京打电话就同本地电话一样,移动运营商并不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这位设备商高层告诉记者,实际上,这些传递的信息总量并不大,所需要的只是几千个字节而已,“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此后,用户在漫游时不论打电话的时间多长,移动运营商所需要的支付成本都只是第一次传输的那些数据信息,但是在移动运营商的收费中,用户是按照使用时间来付费的。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就公开表示,手机漫游费实行这么多年,电信运营商投入的设备、运营成本越来越低,手机漫游成本也应该随着运营成本降低而降低。
 
  事实上,在此次即将召开的听证会之前,信息产业部也一直在听取各方意见。2007年5月,信息产业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用户意见调查问卷,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网站上也发布消息并提供用户意见调查问卷的链接。
 
  2007年5月至7月,信息产业部开始电信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及上限调整方案,并进行成本监审;8月至9月,信息产业部开始汇总归纳各方意见;10月开始,信息产业部就归纳方案听取意见;11月,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研究各方意见,制定并调整了漫游费下调的方案。
 
  根据信息产业部于2007年5月公布的《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用户意见网上调查结果统计》显示,在参加调查的近3万名用户中,认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应该与本地通话费标准相同的用户占了63.76%。
内容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08/01/08/20080108010044454875.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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