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工信部苗圩:三网融合中互发牌照仍有必要

摘要:4月1日消息,工业与信息化部部长苗圩3月31日在第二届岭南论坛上向记者表示,在三网融合中,工信部门和广电部门互发牌照仍是必要的。

        4月1日消息,工业与信息化部部长苗圩3月31日在第二届岭南论坛上向记者表示,在三网融合中,工信部门和广电部门互发牌照仍是必要的。

  此前,德勤中国管理咨询业务合伙人王欢曾对外表示,互发牌照表面上解决了双方进入的障碍,但发牌前双方已开展了一些实质性业务,在这种背景下,牌照意义已经不大。

  2012年10月,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完成了互发牌照。

  苗圩表示,“技术已经部分解决了(双向进入)这个问题,但是还是有一个资质的认可。任何一个公司要经营广电的业务,还是要取得广电的许可;同样任何一个公司要经营电信的业务,也需要我们部的许可。”

  德勤认为,中国三网融合推进最大难点在于广电一方没有全国性的运营主体与电信运营商竞争,因而通过牌照延缓电信一方进入内容领域的步伐。

  3月20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表示,国家级广电网络公司组建方案已经过批准,将按照“136”技术方案,建设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至此,两年多来一直缓慢推进的国家级广电网络公司组建有了实质性进展。

  苗圩认为,广电这一网络还没做到全程全网,刚刚才完成一省一网,而且广电还需要“双向接入”和数字化的改造。所以广电网要做到全国一张网还有很长的过程,很大的投资。他认为,在国家级广电网络公司成立以后,还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做到全程全网。

内容来自:财新网a5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13/04/01/20130401005519797763.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关键字: 三网融合v
文章标题:工信部苗圩:三网融合中互发牌照仍有必要
【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讯石光通讯咨询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光通讯咨询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我们诚邀媒体同行合作! 联系方式:讯石光通讯咨询网新闻中心 电话:0755-82960080-188   debi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