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面临现实困难
“我们在许多产业领域准入的门槛和体制还需进一步改革。”王黎明认为,军工、大能源、大交通、航天航空等领域,以及文化、出版、教育,水、暖气、电等城市管理、供应与维护领域,都应该让更具活力的
中小企业得以进入或进一步增加其份额。
虽然从去年年底到今年上半年,全国对各类收费事项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了190多个收费项目,涉及收费金额360亿元,为
中小企业有效减轻了负担。但王黎明直言,政府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为
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仍有待加强。“我们这里创办一个公司一般要3个月甚至半年,最长的1年半还申请不下来。在香港,只要你符合规定,提交一个申请报告,仅仅收取一块钱港币,在一周内就可以创办一个企业。在美国和加拿大,最快的3天就可以办理一个公司,甚至当天就能注册。相比之下,我们的服务体系还有相当的差距。”
除了外部环境,王黎明认为
中小企业自身也存在不少问题。“全国
中小企业中不到70%能上网,40%的企业能用计算机管理部分事物,只有不到10%的企业基本运用计算机软件进行企业管理。落后的管理除了在计算机控制、企业节能等方面显现,有时还造成了行业的恶性竞争。”发布“36号文件”就是为了逐步消除
中小企业面临的上述困难,王黎明说。
新政提振
中小企业信心
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尤其是包括江苏在内的沿海地区外向度较高和劳动密集型的
中小企业冲击更大。王黎明称,国务院在出台很多政策后,又推出36号文件,就是为了帮助
中小企业发展、渡过难关,确保
中小企业“少裁员不裁员,少关门不关门”。中央财政在去年投入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39亿的基础上,今年增加到96亿;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下调至3%。36号文件发布了更多扶持
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如对困难
中小企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在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和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中,支持
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设立国家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等。
王黎明告诉记者,在缓解
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上,“我们确定了2个‘不低于’原则,即对
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量不低于实际经济的增长水平,对
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的增长。”而发布36号文件有着更重要的现实意义。比如它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加快以
中小企业为放贷主体的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中小金融机构的
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股份制金融机构。在扩大对
中小企业贷款上,36号文件还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通过动产、应收账款、股权等方式,缓解
中小企业抵质押品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