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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诠100年分派现金股利每股1.2元

摘要:上诠于100年6月3日经股东常会决议通过,100年盈余分配发放现金股利新台币71,942,496元,每一股配发新台币1.2元。现金股利发放至元为止(元以下不计),汇费及邮资由股东自行负担。
        上诠:本公司100年分派现金股利公告:
 
        一、本公司于100年6月3日经股东常会决议通过,100年盈余分配发放现金股利新台币71,942,496元,每一股配发新台币1.2元。现金股利发放至元为止(元以下不计),汇费及邮资由股东自行负担。

        二、本次分派现金股利预计于100年7月21日(星期四)以银行汇款或挂号邮寄「禁止背书转让」支票方式发放。 

        三、配息基准日:本公司订于100年6月28日为配息基准日,自民国100年6月24日起至100年6月28日止停止股票过户。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过户之股东,务请于100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五时以前,驾临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务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国北路一段九十六号地下一楼;电话︰02-2504-8125)办理或邮寄办理(邮寄过户者以邮戳为凭),俾享受配息之权利。

        四、参与本次现金股利之股东如未办理变更或撤销银行账号登记以致退汇,需自行负担退汇改寄支票之邮资费用。

        五、特此公告。
内容来自:讯石光通讯咨询网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11/06/06/20110606123511437500.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关键字: 上诠 分派现金股利
文章标题:上诠100年分派现金股利每股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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