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明确,同意将有关企业、单位申报的83个项目列为国家信息化试点,部分可享受资金支持。
据悉,此次确定的试点单位包括移动电子商务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大型骨干企业信息系统外包服务、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射频识别技术应用等七大类,共83家企业,涉及电信运营企业、技术集成企业、应用开发企业、互联网企业以及大型用户企业等多个方面。电信企业主要集中在新农村信息服务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等方面。
发改委要求,电子商务服务类试点以优化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降低服务对象应用成本为目标,研究制定近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范围,形成面向市场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带动相关领域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发展改革委高度关注试点项目的后续发展,及时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尽可能给予资金投入和其他方面的政策支持。
另外,实施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的试点项目列为国家信息化示范工程予以授牌,旨在更好地发挥国家信息化试点在“培育新模式、探索新机制、推广新技术”方面的作用。
发改委明确,对纳入国家信息化试点并确有近期建设需求的试点项目将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首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