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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降低缴费费率不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摘要: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ICCSZ讯 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此,人社部和住建部官员在15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回应 了社会关切。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明确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有啥效果?

  ——预计会显著降低企业成本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透露,4月13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执行时间从2016年5月1日起,为期两年。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 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至19%。

  二是进一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了1个百分点,在这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国务院这次决定阶段性的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预计会显著的降低企业成本。”张义珍说。

  张义珍表示,全国大多数的省份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根据初步测算,符合条件的地区,如果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 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照各地总费率降低0.5—1个百分点来进行测算,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约300—600亿元,如果再加上2015年先后降低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每年总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

  来源:中国新闻网

内容来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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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社保 缴费率
文章标题:阶段降低缴费费率不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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