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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陈金桥:国际运营商敲电信市场大门

摘要: 记者 张凯锋 尽管信息产业部否认已经正式批准韩国SK电讯与中国联通拟成立的合资公司,但是预计2003年底以前,这家历经坎坷的中

    记者 张凯锋
    尽管信息产业部否认已经正式批准韩国SK电讯与中国联通拟成立的合资公司,但是预计2003年底以前,这家历经坎坷的中外合资电信公司将很可能获得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复。韩国SK电讯一再强调,新的合资公司主要定位于互联网增值业务,而非中国目前并未开放的基础电信业务,但确定无疑的是,随着中国电信市场加大开放步伐,一个规模上万亿的电信运营市场的大门正在逐步向国外电信运营巨头们打开。 
  记者日前就中国电信运营市场开放方面的问题专访了信息产业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博士。陈金桥认为,加入WTO之后中国电信市场的开放是大势所趋,但国外的电信运营商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获得与国有资本以及国有电信公司相同的地位和作用;而且,中国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已经具备和国外电信巨头抗衡的实力,因此国外运营商在中国电信市场上并不能所向披靡。实际上,WTO框架下电信服务贸易的开放是双向的:一个是国外运营商进入中国市场,而是中国运营商进入国外市场;从目前情况看,这两个方面都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 
  陈金桥认为,长远来看,国外运营商将主要选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领域作为主攻方向,而现阶段将以互联网和移动网的增值业务为主,预计3G将是吸引国外运营商加速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的一个磁场。 
  中国电信市场逐步开放,国外运营商将可参与所有业务领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电信市场至少包含三大领域,即电信设备市场、电信建设市场以及电信运营市场。前两类市场业已开放,国内外企业竞争相对充分,最受关注的是电信运营市场(或如国际条约所称的“电信服务市场”)。该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而且目前竞争还不充分,引起国内外相关企业的投资者的高度关注。 
  从政策层面来看,中国电信市场的开放政策主要由国家综合管理部门和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来统一制定,开放过程是分阶段和循序渐进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国内电信市场相对封闭,竞争主体较少,基本由国有全资电信公司控制;其后,通过企业改制上市,部分海外资本得以间接进入中国电信市场;1998年成立信息产业部以后,随着国内电信改革的深化,电信市场的内外开放逐步加速,不仅引入了新的竞争主体,而且另外两家全国性基础电信公司分别上市,国外运营商的股权比重和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以2001年12月中国加入WTO为分水岭,中国电信市场的对外开放政策开始纳入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的框架。 
  在第一轮服务贸易谈判最后确定的电信市场对外开放的承诺之中,我国政府按照电信业务领域、经营地域以及外资的股权比重三大标准渐次开放国内电信市场,用6年时间基本完成电信业的全面对外开放,但是在开放进程中坚持国有资本对关键网络设施和基础电信业务的控制力。2003年9月和10月,中央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签署了CEPA协议,对特定地区的投资者开放进度有所提前。 
  从当前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阶段和市场竞争的状况来看,全面开放的基础尚不具备,需要利用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加速整顿市场环境和培育国内企业的竞争实力。同时,由于电信业在信息社会中具有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的地位,在世界范围内均属于非完全开放竞争的产业,所以预计国内电信市场最大的开放程度是:所有的电信业务领域外资均可参与,但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业务领域的股权比重受到严格限制;可以享受到与国内社会资本及其投资者的相同待遇,但不能获得与国有资本完全同等的地位和作用。 
  据陈金桥介绍,目前在严格遵循国际承诺以及实施对外引资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诸多事先没有预期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正在考虑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以保障电信业对外开放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中外电信运营商各有优劣,价格差异并非关键 
  直接比较国内外电信市场的优劣势是非常困难的,它涉及到电信企业的差异、市场结构的差异、经济基础的差异,以及宏观政策比如汇率等方面的差异,所以合理的比较应在国内外电信运营商之间展开。 
  国内外电信企业之间最大的差异在于产权结构,中国的电信企业是国有产权居于绝对主导地位,而国外众多电信公司政府的股权比重已经大幅缩小,甚至在基础电信设施领域政府部门在股权方面也不处于控制地位。在同一时间截面上,在不同的电信市场内来比较企业之间的优劣势,可以概括如下: 
  (1)中国电信企业的优势:国有股权集中便于管理决策;市场规模和潜力巨大;不均衡的市场结构可以增强企业的控制力;技术标准统一有利于降低建设运营成本;政府主导资费价格可以带来稳定收益;经济社会环境稳定有利于消费需求持续扩大等。 
  (2)国外电信企业的优势:产权结构分散有利于科学决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分散决策风险;市场竞争环境规范有助于改善经营;发达的金融市场可以增强资金融通能力;充分竞争的市场结构可以激励改善服务水平;高度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可以提升客户忠诚度;多样化的人才渠道可以改进管理效率等。 
  国内企业更多依靠外部环境和条件的赋予,而国外企业的可控因素更多一些。一旦国内外电信企业处于同一市场空间,这些优劣势将发生逆转。国外企业将能够分享市场环境带来的好处,而国内企业则无法在短期内效仿或超越国外公司内在的长处。从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各个环节而论,中外电信企业的主要差距不在于网络规模和技术水平,而在于运行机制、管理能力(特别是资金融通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和人才结构等方面;资费机制目前存在差异,但不是决定企业竞争力高低的关键问题。 
  中国运营商是否还需要政策保护? 
  一个行业是否需要保护要看该行业的性质和市场化程度高低,一般而言自然垄断的行业需要政府特别授权经营给予政策性保护,但同时会剥夺该企业在定价等方面的自主权。各国政府对竞争性行业给予适度保护,主要理由是该产业处于幼稚期,产业体系尚未建立,国内企业实力弱小,短期内无法承受外部对手直接竞争的压力,这种保护具有一定的期限(过渡期),比如中国的汽车产业。 
  电信行业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质,同时又混合了一定的行政垄断特性。各国在电信改革的过程中,首先纠正的是“行政性垄断”。对自然垄断的业务领域,比如固定本地电话,主要通过引入新的企业和发展替代业务来强化竞争。目前,中国电信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通信市场,而且还拥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几家全国性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规模庞大,技术水平先进,盈利能力可观。国内多项扶持政策如初装费、入网费以及加速折旧等已经取消,企业在国内市场开始形成实力接近的竞争局面。我们拥有世界第一大GSM移动运营商以及第一大CDMA移动运营商,部分企业已经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从这些条件来看,中国电信业已经不属于幼稚行业,应当逐步扩大对外开放,使得国有电信公司能够在国内外市场与国际对手展开较量,迅速提升竞争实力。当然,为了保障电信网络和国家经济安全,对特定业务领域进行必要的政策保护是可以接受的,也是世界各国的惯例。 
  移动运营领域商机巨大,3G并非开启未来的唯一钥匙 
  中国自从加入WTO以后,已经开放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市场,不过在地域和股权方面具有严格的限制。国外电信公司和投资者在中国加入WTO前,已经通过资本市场间接进入中国电信业投资,之后进一步提高了持股比重。 
  全球电信市场目前正在进入移动通信引领增长的阶段,用户规模和业务应用快速增长,中国市场更加明显。移动通信的话音业务非常成熟,在世界范围内对固定话音业务都保持价格落差,而技术进步使其网络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迅速下降。我国移动通信业务资费相对于固定电话资费的差距,在世界位居前列,而且用户发展势头不减,盈利空间大大超过一般国家。从以上角度分析,只要政策许可,国外运营商和投资者都会将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作为对华电信投资的主要选择。 
  但是,全球互联网业务(包括固定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速度超过了移动通信业务,其业务种类更加多样化,附加价值更高,具有广阔的增长空间。从政策环境来看,管制的力度较小。所以,现阶段国外企业在中国电信市场的投资反而是以互联网业务运营为主。 
  在中国电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之中,3G并非一个特殊的领域,它包含在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之中,不过当时属于尚未商用的下一代网络业务而已。在此意义上讲,3G并非开启中国电信运营市场大门的唯一“钥匙”。 
  观察国内电信业的现状,打开市场大门以后,外资企业由于种种因素并不踊跃,投资规模小,经济回报低,尚未形成非常活跃的竞争局面。一旦启动3G市场,将会形成巨大的产业链,拉动电信市场规模跃上新台阶。这一时机正好与中国扩大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开放范围的进度相互吻合,我们相信会有多家国外电信公司力图抓住这样的机会。在这个意义上讲,3G可能成为国外电信公司大举进军中国电信市场的良机。能否成为现实,还取决于国内电信政策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非只对外资适用。 
  目前国内的电信市场,语音业务的盈利能力逐渐下降,用户发展速度也开始放缓,而非话音业务(大部分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盈利能力开始提升。尽管如此,在可以预见的3~5年内,主流的业务应用仍然是语音业务。 
  因此,对于国外运营商而言,合理的方式可能是抓住两端,通过参股合作来分享语音业务的丰厚利润,而通过控股或者独资经营来获取增值业务高速发展的受益,运用之道,在于选择合理进入时机、合作伙伴以及突出自身优势、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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