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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率下降三成 参保职工待遇不受影响

摘要:7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将调整,总体费率有望下降超过30%,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同时,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并重新确定各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了解到,7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将调整,总体费率有望下降超过30%,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同时,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并重新确定各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据介绍,我市工伤保险目前按一类(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中等风险行业)、三类(风险较大行业)参保缴费。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30日,我市阶段性下调了工伤保险费率基准费率50%。据测算,为参保单位减负5.15亿元。

  7月1日起,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调整为八类,并重新确定了基准费率标准。与阶段性下调费率前相比,新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32.27%左右,预计全市一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6.48亿元。

  此外,还将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工伤保险费率档次。今后将根据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情况,另行制定实施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工伤预防工作做得好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望进一步下调。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此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会降低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不仅如此,今后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每年都会随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而自然增长。

  来源:深圳都市报( 高婷婷 蔡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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