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粮”日最晚不能拖延超半个月
1月20日,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向省人大提交审议草案,规范工资支付周期,要求用人单位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不得晚于工资支付周期届满后15日,否则向劳动者支付50%以上一倍以下的赔偿金。
近年来,广东省工资支付类举报投诉案件1.33万宗,占全部举报投诉案件的59.6%。全省因欠薪问题引发的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398宗,占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总数的74.3%。
来源:三茅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