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讯 (编辑:Nicole) 辽宁移动发布2021年无源波分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LNYD20210000437 ),拟采购1:12双星型无源波分设备产品及其配件,其中1:12双星型无源波分设备共1.2万套,配件4200台。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无源波分设备”部分的最高限价为3970万元,“机框/机箱”部分的最高限价为3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采购型号如下:
该项目中标分配比例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每种型号产品的50%份额;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每种型号产品的30%份额;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分配每种型号产品的20%份额。
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ISO14001、ISO9001、OHSAS18001(或ISO45001)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中应包含[“光模块”或“波分复用”或“无源光纤倍增器”或“无源波分”或“无源光纤扩展器”或“无源光纤复用器”或“无源WDM”]的["生产"或"制造"]字样;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如下材料证明为此次招标产品的原厂厂商:
1) 提供光纤复用设备生产制造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扫描件;
2) 提供光纤复用设备生产测试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多业务速率误码仪、光谱仪、宽谱光源、示波器)的采购合同和相应发票的扫描件;
投标人或制造商需达到以下要求(参加中国移动无源波分设备信息核查的供应商,核查期内的业绩认定以中国移动信息核查结果为准):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在中国大陆的无源波分设备销售案例且累计合同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提供光纤复用设备生产核心原材料(至少包含“激光器、激光器芯片、集成电路、PD、IC、BOSA、TOSA、ROSA、TO-CAN、管芯/管座”其中的三种),每种原材料提供不少于三张采购合同和相应发票或报关单的扫描件,单张发票金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填报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标之日止(以发票开具日期或报关日期为准、发票名头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3月29日18时00分至 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9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