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晚婚晚育假将告别舞台 享延长产假
日前,备受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提前审议,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如果获得通过,则明年元旦后出发的二孩都是合法生育,各位摩拳擦掌的父母,现在就可以准备了。
不过,伴随着审议的通过,有一个悲伤的消息传来:草案做出规定,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同志们的晚婚晚育假要取消了,想要享受此假期的同学们,现在还剩最后的7天,请抓紧扯证。不过还好,若在明年晚婚晚育的可享有适当的延产假。
来源:三茅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