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以前在老家有过劳教经历两次,后来深圳打工在某小区上班一年多,就在2011年中秋前后小区某业主空置房里面的10部空调不见了,后经调查和表哥有关,现场也有表哥的指纹,后听警察说他们是三人作案,但是当时警察在调查的时候表哥就跑路了。我们家里到现在也不是很了解情况,后表哥坐飞机回家的时候被扣押,直到2011年10月29日警察带表哥到现场指认拍照,听说其他两人在逃,还听说这是某地产老板的空置房,貌似地产老板有包红包给警察叫警察要严惩盗窃他家里空调的小偷,请问这个官司严重吗?能判多久?
咨询者:您好!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有义务去追究犯罪嫌疑人。因您表哥他们留有指纹,所以公安机关的人比对指纹库就可以知道,如果知道姓名后,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在公安内部网上登记抓逃,并通知航空公司等一切需要身份证办理事项的地方,因此,抓到您表哥还是挺正常的。
该案件触犯的罪名为盗窃罪,根据盗窃的金额以及盗窃的次数、以及是否为团伙、谁是主谋做案而定。深圳是经济特区,所以盗窃罪起点是2000元,数额巨大是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10万元,盗窃罪一般要按金额达到哪一个量刑标准来定。10部空调的价值要经过评估,如果超过2万元,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劳教记录可能会增加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