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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8日,海能达与摩托罗拉之间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的一审程序已全部结束。公司不认可一审判决的金额,也不认可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做出的后续动议的不利判决,已向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了上诉,本案将进入上诉阶段。
近日,海能达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针对公司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 、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一审判决(Judgement)后双方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Order):判决公司支付对方 3,424.44 万美元律师费。海能达表示不认可一审判决的金额,不认可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已做出的后续动议判决,同时,也不认可本次关于律师费的判决。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判决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 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34 亿元)。针对本次判决,公司将在时效期内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申请案件重审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动议;若法院未支持公司动议,公司将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017年5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受贿案,对被告人常小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常小兵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常小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泉州市官网公布,中国地方法院泉州中院受理的华为公司维权案一审宣判——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构成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需共同赔偿11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000万元)。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25日披露,该院审理了被告人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被告人周某因恶意拖欠12名工人11万余元工资,被上杭法院一审判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买卖应有凭有证,否则百口莫辩。2月26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周明的诉讼请求。   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期间,被告曾云多次到原告周明材料店内购买各类装饰材料,之后曾委托其弟曾飞生到原告处购买材料,电话告知原告由被告结算。嗣后双方进行结算,被告及其兄弟签字的销货单有14张,金额为25537元。但双方对9张总金额为8160元且无经手人签字确认的销货单产生争议,结算未果,店主周明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规则,被告对原告自行填写且无经手人签字确认的装修材料总汇销货单9张不认可,原告就负有举证的责任。原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材料为被告使用,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货款8160元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为均系化名)
本案由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全喜、苗坤山进行死刑复核。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告人陈仲天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李雪梅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8月30日下午消息,今日下午,四川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四川移动总经理李华受贿一案作出判决。一审李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吴淑珍被控公务机要费等六大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10点二审宣判。宣判结果大逆转,其中陈水扁和吴淑珍各被判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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