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立讯精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摘要:立讯精密为提高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变更“USB Type-C连接器模组扩产项目”和“企业级高速互联技术升级项目”部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立讯精密控股子公司吉安市立讯射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其实施“人工智能模组产品扩产项目”。

  ICCSZ讯(编辑:Debi)11月2日晚间,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002475)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提高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变更“USB Type-C连接器模组扩产项目”和“企业级高速互联技术升级项目”部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立讯精密控股子公司吉安市立讯射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射频”),并由其实施“人工智能模组产品扩产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连同立讯射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变更后用于投资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由立讯射频单独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已经东莞市中韬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资确认,并于2018年10月30日出具了莞中韬华益内验字(2018)001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立讯射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专户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749770816004,截止2018年10月15日,专户余额为970,000,000元。该专户资金为立讯精密以“USBType-C连接器模组扩产项目”和“企业级高速互联技术升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为实现“人工智能模组产品扩产项目”之目的,向立讯射频投资的资金,账户资金仅限立讯射频用于“人工智能模组产品扩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立讯射频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三、立讯射频与专户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立讯精密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立讯射频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信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立讯精密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立讯射频和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中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信证券每半年对立讯射频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立讯射频授权中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顺明、彭捷可以随时到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复印立讯射频专户的资料;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立讯射频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立讯射频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专户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立讯精密、立讯射频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信证券。专户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立讯射频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立讯射频及专户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五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中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相关要求向立讯精密、立讯射频及专户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专户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信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立讯精密、立讯射频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立讯精密、立讯射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证券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中信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内容来自:讯石光通讯咨询网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18/11/05/20181105021304237544.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关键字: 立讯精密
文章标题:立讯精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讯石光通讯咨询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光通讯咨询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我们诚邀媒体同行合作! 联系方式:讯石光通讯咨询网新闻中心 电话:0755-82960080-168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