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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 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

摘要: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 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 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一起关注这次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吧。


  个税起征点拟提至5000元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个人所得税制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却在不断上涨。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由单位代扣代缴,无法逃避,其他的则有逃避空间。在此情况下,私企老板可以不给自己开高薪,富人可以合理避税。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增反避税条款堵税收漏洞

  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内容来自:新华社
本文地址:http://www.iccsz.com//Site/CN/News/2018/06/19/20180619075800734600.htm 转载请保留文章出处
关键字: 个税
文章标题: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 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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