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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业务正式启动已经一个多月了。昨日,央行、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税务总局以及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就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相关问题在线接受访谈。央行条法司司长李波表示,央行相关部门将在进一步完善试点制度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提请国务院扩大境内试点地域范围。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六大部门联合公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方法》),在全国选择上海、广州、深圳、东莞、珠海5个城市的约500家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在《办法》颁布后,深圳政府从企业资质、经营活动稳定性、对外贸易频度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由中兴通讯作为代表进行本地区首笔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
摘要:日前,中兴通讯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与金龙电子正式签署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的采购合同,深圳首笔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由此“花落”中兴通讯。中兴通讯2008年财报显示,2008年海外业务占总营业额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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