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讯(编辑:Aiur) 9月25日消息,中国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期间复审裁定的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本次复审调查范围为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倾销幅度。
被调查产品名称:光纤预制棒;英文名称:Optical Fiber Preform或Fiber Preform。
具体描述:光纤预制棒是具有特定折射率剖面并用于制造光导纤维的石英玻璃棒。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造光导纤维。制造出来的光导纤维用于各类光缆结构进行光信号传输。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0022010。该税则号下进口产品直径小于60毫米的除外。
商务部裁定,在本次复审调查期内,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存在倾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0年9月26日起,将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的反倾销税率调整如下:
信越化学工业株式会社(Shin-Etsu Chemical Co., Ltd.) ,原反倾销税率:8%,调整后的反倾销税率:17.0%
株式会社藤仓(Fujikura Ltd.),原反倾销税率:8.5%,调整后的反倾销税率:14.4%
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Sumitomo Electric Industries, Ltd.),原反倾销税率:9.1%,调整后的反倾销税率:31.2%
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Furukawa Electric Co., Ltd.),原反倾销税率:8.5%,调整后的反倾销税率:31.2%
其他日本公司,原反倾销税率:9.1%,调整后的反倾销税率:31.2%
自2020年9月2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光纤预制棒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往期反倾销裁定
2015年8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25号公告,决定自当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2年。
2018年7月10日,经过期终复审调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57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2019年9月27日,应国内光纤预制棒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
新闻来源:讯石光通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