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讯 铭普光磁公告称,公司与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轩电子”)签订《关于<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之增资与收购协议>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确定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以现金补偿及股权转让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近日,公司已收到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以现金补偿方式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 4,932,149.36 元,及股权转让方式向公司转让其持有宇轩电子股权合计 20%,宇轩电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然人李作华、自然人张泽龙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相关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新闻来源:讯石光通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