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驳回摩托罗拉针对海能达涉诉产品全球禁令的动议

讯石光通讯网 2020/12/21 14:11:00

  ICC讯 (编辑:Nicole) 海能达公告称:美国当地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北京时间 2020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针对公司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Judgement)后双方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Order)。法官驳回摩托罗拉申请颁发全球永久禁令以禁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涉诉产品的动议,但同意适用合理的特许权使用费,具体金额有待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双方建议最终决定。

  同时,法官驳回海能达以衡平法下的辩护为由请求法院改判赔偿金额的动议。截止本公告日,本案仍处于审后程序(Post Trial)阶段,双方提交的其他未决动议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海能达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法官对双方动议的决定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案件回顾:

  此案始于2017年,海能达全资子公司HYTERA AMERICA,INC.(以下简称:美国公司)、HYTERA COMMUNICATIONS AMERICA(WEST),INC. (以下简称:美西公司)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摩托罗拉解决方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已于美国当地时间2019 年11月6日(北京时间2019 年11月7日)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伊利诺伊州法院”)开庭。

  当地时间 2020 年2 月12 日,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公司部分 DMR 产品侵犯摩托罗拉 21 项商业秘密及 4 项美国版权,要求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业秘密行为支付相应赔偿。

  美国当地时间2020 年2 月14 日(北京时间 2020 年 2 月 15 日),伊利诺伊州法院陪审团对本案件作出了裁决,认为海能达侵权,并需支付相应赔偿,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

  在此案一审审后程序阶段,摩托罗拉向法庭提起了多项动议,包括申请临时禁令的动议,以及申请颁发全球永久禁令以禁止海能达在全球范围内销售涉诉产品的动议。2020年12月18日,法官驳回摩托罗拉提出的此类禁令的动议,因此,海能达的涉诉产品可以在全球范围内继续销售,但法官同意了摩托罗拉提出的适用合理的特许权使用费的要求,具体金额有待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双方建议最终决定。


新闻来源:讯石光通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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