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讯 11月2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飞光电”或“公司”,300303)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称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均含本数)。
公告指出,聚飞光电于2021年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 元/股(含本数)。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8,890,096 股(其中 40,000 股因回购工作人员误操作于收盘前半小时委托下单,成交金额为 190,400.00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22%,最高成交价为 5.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2,984,604.7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新闻来源:讯石光通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