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讯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凌云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姚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建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4.00 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0 万元;
4、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此外,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498,754.0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00,340.49 万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20%、1.50%,占比较低。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新闻来源:讯石光通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