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公布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细则

讯石光通讯网 2010/6/18 7:54:15
【讯石光通讯咨询网】亨通光电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过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以16,6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共计派发股利4,153万元。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单位:元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25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225● 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 2010年6月22日●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0年6月29日 ●分派对象:截止2010年6月22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流通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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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讯石光通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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