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双休制,路途依旧坎坷

讯石光通讯网 2011/5/25 9:04:57
  部分国企没有“周六休息”概念

  4月23日,星期六。早上六点半,在宝鸡市一家大型股份制企业的家属区门口,早早就聚集了上百名等车的工人。与社会上通行的双休日不同,持续多年来,星期六对于职工们来说还是一个正常工作日。他们只能拖着疲惫的身躯早起,坐单位的班车到十几公里之外的开发区去上班。记者与他们中的几位攀谈,得知这些职工根本无法保证享有双休日,每天要在生产线工作10小时,周日再加一天班也是家常便饭。

  当记者问来自凤翔农村的青工小刘知不知道双休日工作制时,小刘笑着摇了摇头:“知道了又能咋样,现在哪还管是否有双休日?”

  一直以来,加班、没有双休日都是外企、私企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在很多人看来国企有着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健全的工会组织,理应在保障职工获得应得的双休权利方面做得更好。然而经过调查,事实并非如此。

  在西安西郊的几家大型国企,普遍存在着平日及周末加班的情况,由于连续不断地加班,双休日在这些企业早就名存实亡了。

  “加班意味着单位效益好,要是没活干了那才愁人。”一位职工这样说道,经历了前些年企业萧条期的他,似乎很珍惜现在的“繁忙景象”。

  “由于企业订单多,我们现在上班都是三班倒。别说双休日了,大年初二都在加班,没陪老婆回娘家,丈母娘意见很大!”李毅所在的这家企业,由于其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很高,产品总是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这直接导致了职工必须加班,不过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一位负责人说。

  由于常年“周六加班”,职工普遍反映加班压力大,但压力究竟大到何种程度,一位老职工举了个例子:“我带过一个徒弟,当初进厂的时候还是家里托了人的。结果干了一年不到,由于天天加班连着吹了两个女朋友,他一气之下就辞职了。”

  同样的情况还存在于西安的一家航空企业,军品、民品的双重压力使得生产任务十分繁重。“我最怕车间主任去开会,他只要一签‘军令状’我们就得开始大规模组织加班。”谈到加班,这位工长一脸无奈:“有时候周末叫职工来加班,对方满脸的不情愿,可我有啥办法,活儿和进度就摆在这里,我周末还不是得陪着他们一起加班。”

  部分私企连擦边球都不打

  与部分国企双休日名存实亡相比,不少私营企业特别是商业饮食类小餐馆干脆连擦边球也懒得打,他们压根没有双休日的概念,自然不会在职工加班时付给其双倍工资和加班费了。

  近日,西安市某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的员工向本报投诉,他们这家福利企业工作时间一直强行为每天12小时,只有任务不多时才会有8小时制,但是工资也没增加多少,并且他们从来没有节假日,双休日,也并未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过加班费、带薪年假等。

  在西安南郊一家花卉企业,车师傅正在给鲜艳的郁金香浇水。听到记者的询问,这位工龄十几年的老师傅抬起头对记者的问题很是惊讶:“咱在人家这里是干一天才发一天工资,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放假,但人家也就不发钱了”。在丈八东路雁塔区劳务市场,记者询问了几个招工的小老板,工资倒是比过去高了不少,但关于能否享受双休日休假?他们的回答无一例外是:“不行”、“没听说过”、“一月可以休息一天”云云。去年6月初,记者在陕南某县开发区采访时,发现在劳动密集型的丝绸加工企业里,每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的比比皆是,有的甚至达到12小时。对此,不但老板认为双休日只是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专利,连工人们也从未敢奢想过。

  史浩今年27岁,正是谈婚论嫁的好年华,他和朋友一起在一家广告公司打工,其主要业务是设计和策划。“加班是家常便饭。每天连正常的下班时间都保证不了,更别提周末双休了。”史浩笑言:“用最少的人,花尽可能长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但却付最少的薪水,成了私企老板的生意经”。

  目前,在小规模的私企,基本在招聘阶段就会告诉求职者工作时间为一周六天。而且周六这一天也是按照平时的薪酬标准发放工资的。“老板才不管加班不加班的事,反正就给你这么多的工作,到时候要交差,为了完成任务只得自觉加班。”一位私企员工抱怨道。“这其实很可怕”,一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一旦社会上的用工单位普遍都将单休作为招聘条件,成为一种‘潜规则’,那应聘者将无从选择,被迫接受这条不平等条约”。

  “缩水”花招不断翻新

  为了达到侵吞双休日,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不少企业花样百出。 目前房地产繁荣带来的建筑热,并没有给职工带来“幸福时光”。近日,记者先后走访了西安的曲江、高新及咸阳、宝鸡二十多个建筑工地。当记者问起双休日问题,他们好像在听“天方夜谭”的故事。在曲江某工地,来自咸阳某建筑公司的工人们一谈到休息,就七嘴八舌地说开了:“我们从去年进入工地,每天要干十二三个小时的活,干活干得都不知道日子了,连哪一天是双休日,哪一天是节假日都不知道,还想休双休日!”

  记者以为这是个别劳务工遇到的特殊情况,不料和几个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交谈,发现即使在管理层,情况依旧不容乐观。在西安大寨路某建筑工地,50多岁的黄工程师说:“我们这个工程单位一年到头,连节假日都没有放过,哪还有双休日让人休息的好事。”旁边一个年轻人听到我们交谈,凑过来说:“老板为赶工期,整得我们七八个大学毕业生连谈恋爱的时间也没有,看见人家双双对对逛商场、进公园,都羡慕死了,现在只要能睡个好觉就是幸福。”

  从与他们的交谈中感觉到,由于这些工地没有逢年过节、没有周末,日复一日的工作磨蚀着这些年轻人的生活激情。双休日就这样在建筑工地上被消解的无影无踪了。加班加点必然占有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条件规定为:一是生产经营的需要;二是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三是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然而在某些私营企业,居然发生老板借计划经济中“左”的一套做法,借口“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发挥党团员带头作用”的幌子,逼迫职工加班加点,剥夺了职工的双休日。在这些企业中,很多下班不回家的人,是在竞争压力支配下,强迫自己加班的。还有一些企业的职业经理人,面对充满竞争的环境,担心自己的工作被人分走一部分后,会对自己的地位构成威胁,为了化解对于竞争的恐惧感,他们不得不通过独立完成原本需要几个人来分担的工作。

  而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私营,甚至包括一些国有股份制企业,某些管理层借口实行计件工资制,故意把劳动定额定得很高,即使是手脚利落技术过硬的工人,也难以在法定的8小时之内完成劳动定额。由于完不成劳动定额,就拿不到基本工资,为了多挣点钱维持生存,工人们只好被迫“自愿”接受加班。由于采用这种变相延长劳动时间的方式,不但压低了人工成本,并且还规避了违反劳动法的法定责任,直接将企业变成了血汗工厂。

  安排职工节假日加班和在工作日外加点占用了职工休息时间,有损于职工正常的娱乐休闲。因此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属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安排职工加点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然而在记者调查中,几乎没有听到一家企业由于占用了职工双休日,按时足额给职工发放过这种报酬。

新闻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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