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安排7亿资金重点支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等

讯石光通讯网 2009/10/27 8:46:36
      申请补助资金的融资担保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东部地区达到4000万以上,中西部地区达到2000万元以上,县属担保机构实收资本东部地区可降至2000万元,中西部地区可降至1000万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项目申报期内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占其担保总额的20%以上;上年度贷款担保总额达实收资本的2倍以上;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担保的中小商贸企业及贷款用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鼓励支持“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早餐工程”、“双进工程”、“农超对接”和“放心肉”等项目承办单位的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代偿损失或补充风险准备金。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方面,支持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以及其他企业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按照实际缴纳保险的50%予以补贴。

为强化保险的保障能力,财政部、商务部、保监会三部门联合审核确认了6家保险公司承办此次保费补贴项目,分别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安邦财产保险公司。向以上承办保险机构投保国内贸易险并以缴纳保费的中小商贸企业,以及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买方)向承办保险机构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的其他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保费补助。

新闻来源:中国政府资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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