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市科技和信息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市科技和信息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市科技和信息局受理异议的处室:项目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
电话:83699086 83699613
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
邮编:518031
传真:83699642
E-mail:cgc@szsti.net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新闻来源:讯石光通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