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测算出来的?据了解,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照国家推荐的社会平均工资法、比重法等测算方法,以员工本人及其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为基数,综合考虑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社会保险标准等因素,依据科学的方法进行了认真的数据测算。通过不同角度、不同计算方法确定出最低工资的变化范围,最终测算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这次调整方案在测算结果的上下限范围内。
政策释疑
触动底线将受罚
最低工资是一个硬标准,不仅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企业如果触动最低工资的底线将受罚。
目前有少数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构成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要发到员工手上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便不违法。据了解,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是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劳动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的范围。此外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也不属于最低工资的范围。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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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自2010年“最低工资增长年”之后,今年北京、重庆、江苏、广东、上海等地相继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今年1月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160元/月;江苏从2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标准为1140元/月;广东省3月1日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作为第一类标准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300元/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4个城市作为第二类标准执行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00元/月;山东省在3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6%,最高档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上海近日宣布从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280元。
新闻来源:深圳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