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审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讯石光通讯网 2012/7/17 14:48:15

      一边是王老吉商标“生父”广药集团,以胜利者的身份高调宣布归属权尘埃落定;一边是王老吉商标“养母”加多宝,再度援引第三份《商标许可协议》,坚称商标许可权是到2013年1月。来自北京中院的裁定,并未让这场持续四年的纷争落幕。7月16日,广药与加多宝再次隔空开战。

  加多宝:对驳回撤裁申请表示“无奈”

  下午,加多宝方面表示,法院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母公司)的撤裁申请,公司对此裁定表示“失望与无奈”。加多宝再次强调,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加多宝出品的凉茶产品是合法合规的,原因有三:一,鸿道集团支付了商标许可使用费;二,加多宝继续销售带王老吉商标的凉茶符合国际惯例和法律规定,包括北京市高级法院京高法发[2006]68号解释对商标许可库存产品的处理也作了专门规定。

  另外更值得关注的一点原因是,加多宝仍强调鸿道集团与广药于2003年5月2日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合法有效的。这份协议正式三天前,加多宝向媒体披露的“新证据”。加多宝目前坚持认为,鸿道集团独家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有效期至2013年1月19日;且该协议在之前的仲裁程序中,从申请、庭审、裁决都从未涉及。

  针对广药出品红罐凉茶产品等行为,加多宝方面称已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向法院提出了起诉。

  广药:如鸿道集团愿意仍可合作

  也正是加多宝发布声明的同一个下午,广药在广州召开发布会,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表示,公司将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与之前的剑拔弩张不同,广药此次还肯定了加多宝对王老吉品牌的贡献,倪称“如果鸿道集团愿意合作,我们依然真诚的欢迎。”不过在包装、广告口号等关键问题上,双方仍毫不让步。广药方面仍表示,从2010年5月2日起,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和红瓶王老吉凉茶皆为“违法侵权”产品,广告中更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

  而对于三天前加多宝公布的新协议,广药方面称这并不是一份“完整的合同”,而是一份从属合同,在两份补充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也无效力。

  此前数月,广药已从商标、库存、产品三方面,围攻销售量和渠道建设上远超自己的加多宝。

  王老吉红绿纷争耗时4年

  早在2008年,广药与鸿道就因商标问题开始交涉,广药认为王老吉商标协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2010年8月,广药发出律师函,认为前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签署的两分补充协议无效。王老吉“生父”与“养母”的矛盾公开化。

  今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与鸿道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也触发了两家激烈的冲突。

  本轮王老吉商标、红罐包装所有权的战争,已经持续两个多月。期间,双方均发布新产品,并互相指责对方侵权,均提起诉讼。 目前,加多宝已停用王老吉商标,改推“亲子”品牌加多宝。

新闻来源:腾讯财经网 作者: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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