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策解读大会的有关提问及回答
讯石光通讯网
2009/7/15 8:03:19
一、创业大赛
1、是否进入初选即补配套资金?补多少?如果入围50强如何补?是否有个差异化标准?
答:对入围创业大赛“企业创新组”初选的福田辖区参赛企业,将按福田区的排名分为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对获得大赛“初创项目组”一、二、三等奖与创业资助的团队、留学人员和大学生,如在福田辖区创办企业,并实施获奖项目,将给予创办费补助。以上奖励及资助均有名额限制,有关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将向社会公开。
2、外资独资企业是否属于民营企业?销售额超过了3亿元的企业是否能参加大赛?
答:外资独资企业不属于民营企业。报名参加“企业创新组”比赛的企业必须是“成立时间不足七年、年销售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因此销售额超过了3亿元的企业不能参加大赛。
3、新成立不久的企业,现有较先进的与3G结合的核心技术,已专门研发两年,现成果才出来,还没来得及申请专利,请问可以以新技术参加创新大赛吗?
答:根据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条件,该企业符合报名要求,但需注意做好技术保密工作。详情请查看大赛网站www.iecsz.org,或致电咨询。
4、创业大赛有否专业机构协助参赛企业策划《商业计划书》及演讲辅导?
答: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将在报名结束后组织专业机构对企业进行培训和辅导。
二、重点资助
1、我司是深圳市和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申请区高新技术企业?
答:已获得深圳市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即可申请科技发展资金资助,福田区不另行认定“区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2、重点资助有什么条件?
答:重点资助主要对辖区企业开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服务)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进行资助。资助的领域为: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与通信、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平板显示、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半导体照明、数字装备、节能减排、新材料与新能源、现代农业。“重点资助”采用项目评审制。“重点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50%。有总额限制,每年资助不超过20个项目。
3、重点资助中“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什么标准?哪些企业属于这个范围?
答:我区不认定“区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重点资助是对科技项目的资助,将参照市科信局的评审方式采用项目评审制,由专家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和市场前景等关键因素打分,根据得分和资金总额确定资助项目。
4、重点资助是否考虑行业的面?
答:重点资助主要考虑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及市场前景等因素,对资金在行业分布的问题也会适当加以考虑。
5、如申请到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资助的企业,有无资格申请区重点资助?
答:可以申请。
6、重点资助的项目是已经开始启动并在研发过程中的项目的补贴还是已完成的项目的补贴?
答:两者均可申请。
三、发展资助
1、“发展资助”中申报材料没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只在“重点资助”有要求?
答:只有重点资助才要求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2、请问上年度申请研发资金补贴时填报的项目,可否在今年的发展资金申请中填报一样的项目?
答:已经资助过的科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我公司为09年新认定的双软企业,是否有资格申请科技发展资金?
答:可以申报科技发展资金资助。
4、新成立的公司(08年4月注册),审计报告只有08年的,是否符合要求?
答:新成立的公司在发展资助评分得分会较低,较难获得资助,是否申报发展资助请企业自行决定,但可申请重点资助和专项资助。
5、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否仍有硬性比例指标规定?
答:今年我们将企业研发投入补贴改为发展资助。发展资助是通过衡量企业收入、税收、利润等经营指标,对企业综合发展能力的一种奖励,不再与研发投入多少或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挂钩。
6、对企业的资金资助是否有年限限制?如我公司已连续2年获得区政府的研发投入资助,在09年能否继续申请科技发展资金资助?
答:对科技发展资金资助没有年限限制,你公司仍可申请科技发展资金资助。
7、在发展资助申报材料中的第8项“国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要求至少提供,如果不是高新企业,但拥有发明专利是否可以申请?
答:拥有发明专利的科技企业即可申请发展资助。
8、发展资助的资助额度中提到“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实际纳税总额”是否有特例?比如申报企业上一年度没有纳税或者纳税额度很小,是否申报资助的意义就不大了?
答:目前没有特例。如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少,得分会较低,获得资助的可能性降低,是否申报请企业自行决定。
9、只拥有专利而非高新企业、软件企业申请发展资金所享受的权利与高新企业,软件企业是否一致?
答:是一致的。
10、发展资金具体申报时间及截止时间?
答:科技发展资金申报从7月13日起至8月21日止。
11、企业年内享受资助不超过100万,是指仅限于福田区,还是包括市科信局等政府部门的全部资助?
答:仅限于福田区。
12、企业的销售收入与利润是否必须每年都保持增长?企业的销售收入是否必须超过一亿元?
答:没有要求必须每年保持增长以及销售收入超过一亿元,但产值高、成长快的企业得分较高,获得资助的成功率高。
13、科技发展资金审核需多长时间,何时以什么方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如何领取?
答:8月21日完成申请后,我局将在11月完成审核工作,但还需上报区经济发展资金联席会议批准。全部程序完成后,我局将获得资助的企业名单在网上公告,并电话联系。届时会要求企业或个人提交帐号,由财政部门将资助资金拨至帐户。
14、对于在科技园区新成立的高新科技企业应如何申报发展资金资助?
答:建议申请标准及知识产权资助及科技园区房租补贴,具体要求请在“福田民营科技信息网”查阅。
15、由于我公司的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上交年审,无法提供原件,如何解决?
答:请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及年审回执。
16、请细化“发展资助”的综合评分标准,方便企业自行评分。
答:我局将在企业申报结束后,根据申报企业情况及科技发展资金总额,分“工业、信息服务业、其他行业”三类制订评分标准。
17、因研发投入的增加导致利润减少,影响利润增长率,是否对评分有影响?针对企业规模不同,对销售收入额是否区别对待?
答:利润增长率低对评分有一定影响。我局将企业分为“工业、信息服务业、其他行业”三类,制订不同的评分标准。
18、我公司因成立年限较短(2007年底注册),如申请发展资助,几项经营指标(增长率)无法计算,则企业得分如何计算?
答:如增长率无法计算,企业将得分较低,影响企业获得资助。
19、上年税收和注册地都在福田,09年6月注册地迁往其它区的可否申请福田区科技发展资金?
答:不可以申请。
20、我公司注册地址于2008年6月从罗湖区迁至福田区,是否可以申请发展资助?
答:可以申请。
21、注册地在福田,但搬到南山了,还能不能申请资助了?
答:如你公司注册地仍在福田,可以申请。
22、通过对区政策的学习,我公司自我评估,同时符合科技发展资金中的“发展资助”条件和经济发展资金中的“扶持高端服务业”的条件,请问能否同时申报,获得两项扶持资金?或者申请两项但只取得其中较高的扶持资金?
答:根据我区的有关规定,企业只能选择“发展资助”和“扶持高端服务业”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能同时申报。
23、我司申请了市场开拓,贷款贴息,可否再申请展位补贴和研发补贴?
答:贷款贴息、展位补贴可同时享受,且与其他资助不冲突,但市场开拓资助与科技发展资金资助(除知识产权资助)不能同时享受。
24、我公司已提交了“总部企业资助”和“企业更新改造资助”申请,能否再申请其他资助?
答:“总部企业资助”与其他资助可同时享受,但“企业更新改造资助”与科技发展资金资助(除知识产权资助)不能同时享受。
25、同一企业同时申请2项以上资助,提交审计报告时,是否要相应的多份审计报告原件?
答:如果申请科技发展资金中的两项以上不同资助(如发展资助和重点资助),只须提交一份审计报告原件,其他可提交复印件。
26、联席会如发现同一企业申请两个或以上资助时,如何取舍?
答:今年所有政府资金均需通过专项资金平台申报系统申报,系统已设置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申请两个以上的资助(政策规定可同时享受的资助除外)。
27、同一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发展资助”和“重点资助”吗?
答:可以申报。
28、同一企业是否可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发展资助、重点资助和专项资助三类项目?
答:可以申请。
29、申请了发展资助的是否还能申请发明、软件著作权补贴?
答:可以申请。
30、已通过福田总部认定,请问发展资助、重点资助、专项资助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可以申请。
31、如我公司已获得市科技资助,能否申请区里资助?
答:可以申请。
32、如果在市科技局已经申报重点资助项目,区里是否还可以继续申报?
答:可以申报。
33、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年限有无要求?如证书为2007年发放。
答:作为申请发展资助的条件之一,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无年限要求。
四、知识产权
1、软件著作权是否即软件产品计算机著作权?专利以个人名义登记可以以公司名义申请补贴吗?
答:软件著作权即软件产品计算机著作权。以个人名义登记的专利不能以公司名义申请补贴。
2、专利补助07年以前获得证书能否享受?
答:不能,按规定是上一年度获得证书的方可享受。
3、专利补贴与市专利局的是否冲突?
答:不冲突。
五、园区
1、企业进驻孵化器要如何申请房租补贴?是科技园还是福田区科技园?企业要申请房租补贴要向哪个部门递交材料?科技园还是福田区?
答:园区须经福田区政府认定为“福田区政府资助科技园区”,方可享受有关房租补贴及重点资助政策。入驻企业向园区管理机构提交房租补贴申请,由园区管理机构核实后,统一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请。
2、哪些科技园是区政府认定的“资助科技园”?
答:2009年福田区科技园区资助认定工作即将启动,纳入认定范围的科技园区有上沙创新科技园、八卦岭荣生科技园、福田保税区新九州科技园等。
3、我司经营地址在车公庙天安数码城,可否申请住址补贴?
答:天安数码城暂时未纳入补贴范围。
4、入驻松岭创业中心的企业可否申请园区补贴?
答:不可以。松岭创业中心是由区政府创办的,租金低,政府已有补助。
5、公司注册在福田,职能部门及纳税均在福田,研发部在南山科技园“深圳软件园”,能申请房租补贴吗?
答:南山科技园“深圳软件园”不在我区房租补贴范围。
六、其他咨询
1、福田区政府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否有奖励?若有,多少额度?
答:我区对此没有奖励。
2、企业享受政府的科技发展资金等,企业是否还需交税?
答:企业需要交税。
3、区科技局与区贸工局的企业资源是否是共享的?
答:是。
4、企业只有在地税交税,没有在国税交税,请问这种情况要出具国税纳税证明吗?
答:不用出具。
5、我司是深圳市软件企业,是否还要申请区软件企业?有无相关的资助?
答:我区不另行认定区软件企业。你公司可以申请科技发展资金的发展资助、重点资助和专项资助。
6、设备与生产线技术改造,节能改造,省电耗,提高产量与增效可以申请何种政府方面的资助?
答:贵公司可申请区发改局主管的扶持循环经济资金的资助,或申请区贸工局主管的扶持更新改造资金资助。建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查询有关政策。
7、企业上缴的利税方面有何规定?对现代高科技农业有没有特别优惠政策?
答:在这方面没有特别的规定。科技发展资金对现代高科技农业没有特别优惠政策,与其他产业一样。
8、请问以生产及销售紧固件的企业能否申请?可以申请什么扶持?
答:请查阅有关科技发展资金资助的文件,如你公司是科技企业并符合申报条件即可申请。
9、中介机构是否可代企业办理科技发展资助?
答:我局只接受企业的直接申请,不接受任何委托申请。
10、对留学生企业有什么资助?
答:目前我区没有针对留学生企业的专项资助。
11、相关“纳税总额”包括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吗?
答:包括。
七、统计
1、区统计局交报表的具体资料及联系方式在哪里查询?
答:首次提交报表的企业需提供2008年审计报告、2009年各月份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82928165、82918333-2512,82918333-2516联系人:许丹琪、王振亚、莫卓。也可登录http://61.144.240.26:20080进行查询。
2、如何查询往年已报送的统计数据?
答:企业登录福田区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选择相应报告期的报表查询即可(网址http://61.144.240.26:20080)。
3、常规报表报送指的是哪些?有相关咨询热线吗?
答:工业常规报表指工厂所在地在福田,全年营业收入或投资收益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月度填报工业生产销售产值、主要产品产量、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B201、B201-1、B202表),季度填报工业企业产品销售库存、能源消费与库存表(P201、P201补充资料、B203表)。报送方式是网上直报,网址:http://61.144.240.26:20080。
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常规报表月度报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表,商品销售、库存情况表(深E105表、E202-1表),属建筑业企业季度报送建筑业生产情况表(C101、C202表)、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表(C104、C204表),企业主要财务状况表(C103、C203表),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清况表(C105、C205表)。报送方式是网上直报,网址:http://www.sztj.net.cn。
其他服务业常规报表企业指经营地在福田,全年营业收入或投资收益5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含下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数据)。属限额以上其他服务业企业需填报深圳市其他服务业企业基层表(SD-F003表),报送时间是前三季度为季后的20日前,第四季度为次年3月10日前。报送方式是网上直报,网址:http://61.144.240.26:20080。
4、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的统计报表要申报吗?为什么一直都没有人通知?
答:高新技术协会的统计报表与区统计局的高新技术统计报表并无关联,具体情况请咨询高新技术协会。区统计局的高新技术统计报表是按照企业生产经营地进行统计,如企业注册地在福田,但是生产经营地不在福田不属于本统计报表的调查对象。
5、统计局的统计报表是按季定期申报吗?如果中间忘记申报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各行业统计制度要求,常规统计报表采取按月或季定期申报,其中,高新技术统计报表是按季申报。如企业虚报、瞒报、迟报、漏报,区统计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6、企业如何向市、区统计局报送常规报表?
答:企业在报常规统计报表前,可先向统计局工作人员咨询,核实是否需报送常规报表,联系电话:82928165、82918333-2512,82918333-2516联系人:许丹琪、王振亚、莫卓。对符合条件的,可采取网上申报。
7、“在福田区实现的……”的含义?
答:企业所填报数据只包含生产经营活动在福田开展并获得的收入。
8、互联网交易平台如何申报营业收入?
答:对网上交易平台,申报时的营业收入只包含中介费,不包含代卖方收取的费用。
9、如果之前报送的统计报表数据与审计报告有误差,应以统计数据还是审计报告为准?
答:统计局先对数据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出具证明。
八、辖企中心
1、 贷款贴息项目,之前已取得贷款并支付利息,可以申请吗?
答:只要您的银行贷款时间是上年1月1日至本年12约31日之间发生的一年或一年以内的利息(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属于同一综合授信额度内并在三个月内实际发放的多笔贷款,视同笔贷款),就符合申请条件。
2、 今年参加十一届高交会的展位费可以今年申请补贴吗?
答:凡是福田区科技局组织参展的企业都是免展位费的。对由国家、省、市、区政府牵头组织或经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委托行业组织牵头开展的国内外展会展位费进行补贴,按参展企业实际支付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
九、贸工
1、总部企业扶持中对企业纳税奖励是一次性还是只要达到条件每年都奖励?
答: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稿),福田区对总部企业的扶持包括认定奖励、财政贡献奖励等六种方式,您问题中的“ 对企业纳税奖励”具体是指哪种奖励未明确,具体情况请咨询区贸工局,联系电话:82918333-2628;28918128(林先生、程小姐)。
2.“服务外包企业”去哪里申请认定?
答:目前“服务外包企业”认定办法尚未出台,待出台后请留意市贸工局网上的相关公告并申请办理。
3、总部企业算不算外地不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跟年初的总部企业调查有没有联系?
答: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稿)第二章的有关规定,申请总部企业认定的条件之一为“具备一定的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职能、下属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少于3家”,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所在地不受影响。
4、何时会有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政策的解读会?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何时开始申请工作?
答: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系列文件,我局目前正在根据新修订实施细则进行申报指南及人员培训的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开始受理企业申请,届时将在福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正式通知。
5、今年已提交总部企业申请的企业是否不用重新申请?
答:已提交总部企业申请的企业无需再重新申请,但因有关政策进行了修订,可能根据具体挺狂需要企业补充部分申请材料,具体情况请咨询区贸工局,联系电话:82918333-2628;28918128(林先生、程小姐)
6、2008年底通过福田区总部认定,2009年已来公司现场考察,请问这批总部资助什么时候可以拨款?
答:《深圳市福田区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稿)刚刚正式公布,我局正在根据新修订的细则调整有关扶持方案,并争取尽快落实有关扶持措施。